各相关街道财政所、农办:
按照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0〕2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20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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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的精准帮扶资金为“十三五”时期精准帮扶扫尾资金,各涉农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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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键之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服务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18〕4 号)要求,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扶贫办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18〕11号)要求,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扶贫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省财政精准扶贫资金重点支持围绕培育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增强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不得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资金的具体管理按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30号)执行。请各单位于尽快将款项拨付到人。并将拨付表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0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分配表连云区财政局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2月24日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街道建档立卡一般人口数(人)2020年安排资金(元)备注1云山街道4777082宿城街道2642643板桥街道1321584连岛街道1626405高公岛街道2330合计104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