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道农办、财政所:
按照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16〕67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30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下达给你们,列2016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
2016年度省财政下达我区精准扶贫帮扶资金1.55万元,分别下发给云山街道、宿城街道、板桥街道、连岛街道和海州湾街道(详见附件)。2016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管理与使用,请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30号)有关规定,“按照低收入人口直接受益原则,以户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实行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到人,实施精确‘滴灌’、‘点穴’帮扶,促使其加快增收脱贫”,要求抓紧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本月底前将款拨付到人,并将拨付表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农林水利局。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分配表
连云区财政局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序号 |
街道 |
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一般贫困人口(人) |
2016年安排资金 (元) |
1 |
云山街道 |
19 |
6460 |
2 |
宿城街道 |
11 |
3740 |
3 |
板桥街道 |
4 |
1400 |
4 |
连岛街道 |
5 |
1800 |
5 |
海州湾街道 |
6 |
2100 |
共计: |
45 |
1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