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余欣荣指出,《意见》明确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及组织保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了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统一思想认识、汇聚强大力量,共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
乡村产业是姓农、立农、兴农产业此次《意见》政策含金量高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余欣荣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粮食产能连续7年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4.9万亿元,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农村网络销售额1.3万亿元,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达780万。一批彰显地区特色、体现乡村价值、乡土气息浓厚的乡村产业,正在农村广阔天地中不断成长壮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力支撑。
余欣荣指出,乡村产业发展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宽、产业链条不长、要素活力不强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国务院印发的《意见》正是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集成、延伸、拓展、细化和实化,主要有三个特点。
首先,乡村产业定位更加准确。乡村产业概念有了明确的界定,是姓农、立农、兴农的产业。主要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等,具有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供应链健全以及农业功能充分发掘、乡村价值深度开发、乡村就业结构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拓宽等一系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