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街道:
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市级乡村振兴样板村奖补等方面,具体支出范围按照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宗委《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进一步强化衔接资金管理,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填报、资金执行监控等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应具备完善的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益联结机制。要强化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和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
附件: 关于拨付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连云区财政局 连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连云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